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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銷的目的與本質是啥!你覺得呢??

發表一點個人不成熟行銷看法,反正部落格就是自己寫爽的~

你不要被網路這個詞兒給騙了!
行銷就是行銷,網路只是一個媒介與工具,但這個媒介我覺得具有很棒的9個特性:
1.你能與人直接互動(直效行銷派的遊樂園)
2.你可以大規模接觸客戶,也可以小規模聚焦(利基行銷者的天堂)
3.你有想法能力時,具有低成本起步的特性(微型網創者的福音)
4.你所有的活動跟行為都很容易分析量測(數據分析派沈浸其中之處)
5.你的潛在客戶可以用很便宜的成本運用網路這個媒介(意謂著很多客戶)
6.你的事業可以24小時全年無休運作(睡覺時也能做生意)
7.只要語言相通你可以跨國界打破地域做生意(全世界最大的市場)
8.你還能用最低成本做行銷活動的測試與實驗(成為網路行銷高手的秘訣)
9.傳播力快面積也廣(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而這些特質都是讓你的行銷活動更易於在這個媒體上發揮並評估效果,不過就像我說的網路只是媒體,就像電視、報紙、雜誌、廣播一樣,網路行銷重點還是要回歸行銷,只是此時的行銷如果能搭配網路媒體的特性,就能發揮的更到位。

而你覺得行銷的目的與本質是什麼?

就一個創業者角度來看,我覺得行銷的目的在於「引導成交」,也就是幫助你的事業與商品銷售業績成長與提昇,不然你幹嘛打廣告作行銷,不過前提是你不像大品牌大企業是為了做「爽」而打廣告,我也認識一些中小企業主被廣告行銷代理商的話術誆住,賠了三、四百萬,但還是感覺還很爽(我的小聲音是說那就像是天壓死的二條),一個老闆抱持著這種想法,賠錢只是多跟少的問題,賺錢很難。

行銷目的既然是在促進商品販售業績提昇,那行銷宣傳的本質其實就是在作生意,而所有生意都起源於「交易」,也就是讓客戶點頭說成交然後把錢掏出來,因此它的本質就是
1.在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情況下找到潛在客戶,
2.跟他成交第一筆生意,
3.然後讓他持續購買你的產品,

因此行銷活動就是在招攬客戶的活動,有客戶就有需求,有需求就有商機,才有做生意的機會,這是廣告行銷的原點。

無奈是目前很多廣告行銷公司已經忘記了廣告行銷的本份,前任可口可樂創意總監──瑟吉歐‧柴曼(Sergio Zyman),就曾不斷抨擊,今日的廣告人早就遺忘企業最原始行銷的目標為何──協助產品的銷售。結果廣告行銷預算如同燒錢,創意十足獲獎連連的傑出廣告卻也完全無法幫企業品牌跟消費者進行溝通。

如果你要學網路行銷,或者是為自家產品事業做網路行銷,請別忘記行銷的目標與本質──引導並協助產品的銷售,招倈客戶並完成第一筆生意,再持續讓他買;要讓事業業提昇,你就要做廣告行銷,但也記住,網路行銷分成「會賺錢的網路行銷」與「不會賺錢的網路行銷」,你呢?你的網路行銷是那一種呢?

我呢!? 我只做幫你賺到錢的網路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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